丝路视觉: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5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计划赋予“丝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公司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决定终止对“重庆涪陵展销中心”项目的投入,将原定2,8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深圳自然博物馆项目”。根据监管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此次变更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附加回售条款,公司将依法履行回售公告及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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