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航空收监管函 涉财报问题被责令改正
2025-12-12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收到陕西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2024年三季报收入确认存在跨期情形,导致相关数据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2023年度应收票据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星宇、时任财务负责人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表示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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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星宇、时任财务负责人刘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已表示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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