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发布最新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最新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和召开等程序。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则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均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符合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并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确保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参与计票监票,决议结果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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