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完成保荐机构变更,签署新资金监管协议
2025-12-05
江丰电子发布公告,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及各子公司近日与国泰海通证券及相应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为3,025.94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为38,613.70万元。该协议明确了相关方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职责,旨在规范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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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为3,025.94万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为38,613.70万元。该协议明确了相关方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职责,旨在规范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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