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94.366%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交易旨在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协同,提升标的公司运营效率和服务能力,增强上市公司产业链竞争力。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