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新通过高管薪酬考核办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2025-12-30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建科院)董事会于2025年12月审议通过了新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将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坚持市场化和业绩效益导向原则。办法详细规定了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并建立了明确的考核等级(A/B/C/D)与绩效薪酬系数(1.20至0.00)的对应关系。
根据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级)或主要指标未达标的,年度绩效年薪结算额为零,连续考核不达标或存在特定情形的,将面临免职、解聘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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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将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个人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坚持市场化和业绩效益导向原则。办法详细规定了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任期激励),并建立了明确的考核等级(A/B/C/D)与绩效薪酬系数(1.20至0.00)的对应关系。
根据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级)或主要指标未达标的,年度绩效年薪结算额为零,连续考核不达标或存在特定情形的,将面临免职、解聘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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