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4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东莞市长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主要因为长益光电与联合光电同属‘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且发行股份价格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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