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董事会认定重大资产重组合规
2025-12-18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8日发布说明,认为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具体而言,董事会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资产权属清晰且定价公允、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保持业务与资产独立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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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董事会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资产权属清晰且定价公允、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保持业务与资产独立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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