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1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99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共计256,2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变化(辞职、退休)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结果未达100%解除限售标准的1,550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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