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30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授予价格从11.07元/股调整为10.27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已满足归属条件,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离职、退休、降职等原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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