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发布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等各项程序,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当出现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规则强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同时,为股东参会提供了便利,明确股东会可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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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当出现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规则强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同时,为股东参会提供了便利,明确股东会可以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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