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5-04-30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声明,确认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也未因类似原因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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