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6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确认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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