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09-11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确认公司具备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AI大模型研发、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财务性投资。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销售合同金额较大,包括与江苏中车、重庆机电等签订的合同;控股子公司智谷耘行新设两家子公司:西藏安智数联和西交智行,分别布局智能科技与人工智能领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税务合规,关联交易公允,资产债务清晰。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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