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2025-09-23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4,860.00万元,主要用于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和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取得募投项目所需的备案、环评及节能审查等批复,法律意见书确认其具备发行条件。实际控制人吴强拟认购5,000万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财务性投资合计34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0.15%,符合监管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不存在大额闲置资金。公司新增境外子公司上能沙特,拓展海外市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较多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主要资产权属清晰,无重大诉讼、行政处罚,关联交易合规。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