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募投项目增实施主体获保荐机构无异议
2025-12-12
东莞证券作为胜蓝股份的保荐机构,发布核查意见,对公司募投项目调整事项表示无异议。
胜蓝股份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胜蓝、胜蓝新能源为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同时,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子公司实缴出资合计1亿元,并无息提供借款合计1.79亿元,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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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胜蓝、胜蓝新能源为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同时,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向两家子公司实缴出资合计1亿元,并无息提供借款合计1.79亿元,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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