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5-09-12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阮荣涛、总经理阮棋江、财务总监黄芬、董事会秘书刘振毅、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段刘滨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该公司在2021至2024年间与宏祥建设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因实际控制人亲属参与承包,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已于2025年4月追认该交易为关联交易,相关行为已被交易所认定违规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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