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
2025-10-29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该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并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召开会议,确保公司财务透明度和治理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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