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9-20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卡倍亿)正在推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工作。公司已获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其符合发行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发生变更,且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新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光耀、林光成及林强。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172.65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公司近期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操作,总股本变更为188,175,836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也不存在重大侵权之债。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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