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7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变更内容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对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等财务数据产生了轻微调整,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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