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叶股份: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1-07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大叶股份)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期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核查结果显示,大叶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相关自然人和海通证券在核查期间内存在股票买卖行为,但这些行为均基于公开信息或独立投资决策,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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