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19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春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61.2913%股权。董事会确认此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属于行业上下游,且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发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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