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科技: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1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其中,第17号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第18号准则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对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中的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进行了追溯调整,但不会导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金额变更,也不会导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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