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中金辐照回应定增股东回避质疑:相关主体不属于关联股东无需回避
2026-08-04
有投资者向中金辐照提问,质疑鑫刚、鑫卫作为董监高控制的合伙企业属于法定关联法人,需对定增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回应称,本次定增无现任、前任高管为潜在认购对象,鑫刚、鑫卫不参与本次认购,根据规则二者均不属于公司关联股东,无需在股东会审议定增事项时回避表决。此次回应澄清了市场对定增合规性的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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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应称,本次定增无现任、前任高管为潜在认购对象,鑫刚、鑫卫不参与本次认购,根据规则二者均不属于公司关联股东,无需在股东会审议定增事项时回避表决。此次回应澄清了市场对定增合规性的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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