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修订董事会提名细则
2025-10-24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等。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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