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5-08-12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南市盛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淮南市会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49.00%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声明,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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