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9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不行使‘志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会议认为,考虑到转股时间较短及当前市场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暂不行使赎回权利。此决定基于公司股票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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