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子公司一审被判退赔18.81亿 公司上诉
2025-11-19
2025年11月19日,金龙鱼下属子公司广州益海收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判构成合同诈骗罪从犯,需与云南惠嘉共同退赔安徽华文18.81亿元经济损失,并处罚金100万元。公司认为一审判决在司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上存在错误,广州益海未参与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广州益海当庭提出上诉,公司将全力支持其上诉,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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