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延期至2028年
2025-12-18
海泰科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减少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6年1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月31日。
调整后,项目的实施主体将变更为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集中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公司表示,此举旨在优化资源配置、集中研发力量并提高决策运营效率。项目延期则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为保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先进性、避免产能过剩,而审慎调整投资节奏。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次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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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项目的实施主体将变更为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集中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公司表示,此举旨在优化资源配置、集中研发力量并提高决策运营效率。项目延期则是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为保持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先进性、避免产能过剩,而审慎调整投资节奏。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此次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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