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关于收到国有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2025-04-16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大运河保护等原因,其位于禹越镇西港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镇政府收回,涉及面积45,852平方米,补偿费用总计38,483,529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已收到补偿款33,699,246元,款项已退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