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股份: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5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9%,议案获得通过。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相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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