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瑞技术: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法律意见书,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进行详细说明。主要内容包括: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其持有的0.7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被作废;由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100%的目标,剩余20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2.9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也因第三个归属期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而被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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