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了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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