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27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调整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最终确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67人,授予数量为119.90万股,授予价格为20.98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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