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药业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12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制度规定了从搜寻人选、资格审查到向董事会提交建议的完整决策流程,并强调了相关会议的召开、表决及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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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制度规定了从搜寻人选、资格审查到向董事会提交建议的完整决策流程,并强调了相关会议的召开、表决及记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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