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9-03
鑫磊股份在2025年5月6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5月28日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并披露。该行为导致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于2025年6月3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及深交所的监管函。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整改,公司已完成补充审议、公告,并强化内控、加强培训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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