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09-11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593%,其中中小投资者占0.5753%。议案获得高比例通过,反对和弃权股份数量极少。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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