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9-13
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确认公司未发现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该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委员会认为该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实施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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