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10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河南众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9%股权。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复合材料拉挤设备、拉挤模具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符合创业板定位,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技术优势。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