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三部门发布跨境电商退运税收优惠
2026-02-09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026年2月9日联合发布公告,推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因滞销、退货原因退运进境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关税准予退还。
这将直接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退运成本,减少经营压力,对赛维时代等公司构成行业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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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因滞销、退货原因退运进境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关税准予退还。
这将直接降低跨境电商企业的退运成本,减少经营压力,对赛维时代等公司构成行业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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