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6名,代表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的42.2770%。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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