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2025-04-22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恒扬数据股份有限公司99.8583%的股权。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此举将扩展公司在数据通信及智能计算领域的布局,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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