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 规范决策流程
2025-11-21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等流程。
**独立董事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也有权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前10日提临时提案。
**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
同时明确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的审议标准,如为关联人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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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10日内反馈;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也有权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前10日提临时提案。
**股东会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
同时明确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的审议标准,如为关联人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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