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22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各项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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