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22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说明,确认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任何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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