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22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强调了标的资产的合法性、交易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独立性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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