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5-08-1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说明,确认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也未在最近36个月内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追究。因此,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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