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8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此次变更为非强制性,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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