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01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发行人已获得内部批准和授权,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同意。此次发行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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