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股份: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2
宝钢股份
正面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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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第三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出具法律意见书。由于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宝钢股份将回购注销1,76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26,559,2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9元/股。此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公司内部授权和批准,并履行了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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